5月5日,梅州市召开市委统战工作会议和全市宗教工作会议。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委统战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全市统战和宗教工作。
会议强调,要牢牢把握团结奋斗的时代主题,与时俱进、守正创新,推动梅州市统战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加强同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团结合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强化政治引领,发挥政党协商等制度效能,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多提务实之策,提高议政建言水平。要加强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改进工作方法,建立畅通有效的联系渠道,鼓励支持他们在梅州苏区改革发展中施展才华。要着眼促进“两个健康”做好民营经济统战工作,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坚持用户思维,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稳定民营企业发展预期、增强发展信心,及时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引导他们践行新发展理念,厚植家国情怀,弘扬企业家精神,让他们敢闯大干,信心满满投资梅州、根植梅州。要深化拓展港澳台侨爱国力量,搭建好、运用好各类交流平台,强化与港澳协同互动;持续深化梅台经贸人文交流;突出做好新时代“侨”的文章,引导广大侨胞积极参与梅州现代化建设,培育壮大海外爱国力量和知华友华力量。要走好新形势下网络群众路线,扎实做好网络统战工作,积极弘扬主旋律、汇聚正能量。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从严治教,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推动全市宗教工作取得新进展。要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推动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原则,切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要深化宗教事务治理,加强教职人员管理和宗教团体内部管理,压实县镇村和宗教场所“四方责任”,把宗教事务治理纳入基层网格,依法管理宗教活动场所,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规范开展宗教活动。
会议强调,要加强党的领导,持续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统战工作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增强统战意识,推动统战工作同本领域工作互促共融;基层党组织要健全完善基层统战工作网络体系,切实加强基层统战力量。统战部门要做好牵头协调工作,加强自身建设,打造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统战干部队伍。
梅州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同志,嘉应学院、市法院、市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各县(市、区)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市委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市有关人民团体,中央、省属驻梅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