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台居民可在东莞 限购一套新建商品房

时间: 2019-08-01 10:05:54 来源: 本网原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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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日报讯 (见习记者/吴擒虎 通讯员/牟方伟)7月31日,东莞市住建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印发《关于简化港澳台居民在东莞购房相关资料要求的通知》(下称《通知》)。从8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可在东莞便捷地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

    为便利港澳台居民在莞就业、创业、学习、生活,东莞对港澳台居民在东莞购房相关资料要求作出简化。根据《通知》,港澳台居民年满18周岁、在东莞已领取居住证且个人名下在东莞无住房的,即可在东莞购买一套新建商品住房。符合资格的港澳台居民,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在东莞领取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以及《东莞市购房人家庭商品住房情况查询记录》。

    “这些材料与过去相比简化了不少。”东莞市住建局一名相关负责人介绍,此前,境外个人在东莞购买新商品房,需提交购房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明文件、家庭关系证明文件、个人所得税或社保证明文件等证明材料;境外出具的证明材料,需按有关规定进行公证、认证或转递,并附汉字文本。

    《通知》强调,港澳台居民在东莞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新建商品住房。其他境外个人在东莞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仍按东莞住房限购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