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省纪委监委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贯彻落实省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工作部署,聚焦主责主业,认真履行派驻监督各项职责,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审查调查工作,共处置新增问题线索11件,其中谈话函询6件、初核6件,已了结5件、立案3件3人。为做实做细案件审查各项工作,坚持做到“四个特别注重”:
一是特别注重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坚持抓早抓小、有案必查。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对问题线索精准研判、及时处置,准确把握各类处置方式的适用情形,防止简单地“一谈了之”“一转了之”,影响执纪审查效果。今年春节前后,收到省纪委信访室转来4件“四风”问题线索,立即委托涉及被监督单位机关纪委进行了解核实,对上报的的核查结果进行认真审核研究后予以采信,对问题线索作了结处理。今年6月,收到反映民主党派省委会机关一位拟提拔副调研员人选涉嫌存在廉洁问题的信访件,及时会同省委统战部有关部门对其进行函询,并调取其个人事项申报材料,结合核查情况、单位审计等资料,综合研判后对函询回复予以采信并作了结处理。坚持有信必核、抓早抓小,哪怕是反映领取过年礼品、违规兼职取酬等“小问题”,也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过综合运用“四种形态”,真正把纪律挺在前面,让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二是特别注重精准监督执纪问责,深化运用“七看”工作法、问责“六字诀”。在开展执纪执法和问责过程中,自觉运用“七看”工作法和问责“六字诀”,既防止问责不力,又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上半年,共立案查处3人。一是立案查处了省社会主义学院1名处长在向行政主管部门上报有关材料过程中,不如实报告工作,弄虚作假、提供不实情况和数据的违纪问题,调查过程中,考虑到该处长急于想为所在单位和涉及人员解决问题的主观意愿,及其在工作中不认真负责、工作方式简单的实际情形,以对其本人和身边党员干部起到教育警示为目的,审慎提出党纪处分意见。二是立案查处了省民族宗教委1名调研员违反政治纪律、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违纪问题,调查过程中,为对案件质量负责,确保案件经得起考验,特地派员赴新疆调取有关案件材料,实地掌握了解行为危害程度,并注重运用辩证思维,考虑新疆与广东的不同省情、社情、民情,结合我省实际和其本人违纪情节、一贯表现、群众口碑,实事求是提出处分意见。三是立案查处了省委台办1名副调研员失职失责,违反工作纪律、廉洁纪律等违纪问题,目前该案正在审查中。此外,为做到精准问责,委托专业会计师事务所对省台胞工作站违规设立“小金库”问题进行专项审计,到时依据审计结论对有关人员进行问责。案件查办过程中,按照“七看”工作法和问责“六字诀”的要求,最大限度激发干部积极性,最终被审查人诚恳认错,表示服从组织处理,案件查办取得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是特别注重审查调查安全,严格落实“走读式谈话”各项要求。坚持把安全工作摆在第一位,要求全组同志以“零事故”为目标、以“双安全”为着力点,狠抓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在案件查办过程中,认真落实好每个环节的安全要求,切实将安全隐患和风险降到最低,并以案为鉴,层层压实办案安全责任,严守“走读式”谈话安全底线,防止被谈话人走极端。今年以来,先后对11名人员开展“走读式”谈话,均按照有关规定程序报经省纪委批准,严格按照谈话方案及安全预案开展谈话工作,没有发生一起安全事故。在开展“走读式”谈话前,严格按照要求做到“六必知”;谈话过程中,请被监督单位配合做好谈话对象接送、心理疏导、后勤保障等工作,特别是对于一些思想包袱较重的谈话对象,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及机关纪委负责人在谈话前配合开展耐心细致的思想疏导工作;谈话后做好跟踪回访,注意谈话对象思想和情绪变化,及时予以开导,使其放下思想包袱,坚决守住安全防线的“最后一公里”。
四是特别注重培养锻炼审查调查人才,有效破解“能力危机”“本领恐慌”问题。今年以来,进一步加大了案件查办的力度,通过实战历练提升审查调查业务能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在学中干、在干中学,要求执纪审查人员做到既有自己的思路见解,又能合作共进,不断提高案件查办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上半年派出5人次参加省纪委监委组织的各类专题培训,派出1人到省纪委监委参加“以案代训”半年、到省纪委工作点值班两个月。认真执行省纪委监委“以案代训”“导师制”等有关制度,由分管副组长为导师做好新进干部的“传、帮、带”,并从被监督单位借用3名人员到该组“以案代训”,共同提升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的能力和水平,有效破解“能力危机”“本领恐慌”问题。
(省纪委监委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