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重塑营商环境广东优势,是助推实现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广东“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历史使命的重要举措和核心要素,具有重要意义。推动广东在新时代实现高质量发展,需要良好的营商环境来引领和保障。按照省委组织部和省纪委的安排,2018年6月2日至6月23日,笔者参加了广东省赴德国“智能制造与培育新动能”专题研讨班,先后听取了教授专家关于新动能培育、数字化生产和工业4.0、巴符州的工业、技术和产业集群政策、智慧城市和生态建设等40多个主题授课,实地考察了有关政府部门和奔驰、西门子企业集团及院校研究机构、商会协会、中介组织等。这次培训,笔者结合省委部署开展的“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工作,联系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和履行监督的使命要求,重点对德国创新促进、智能制造、制度保障、营商环境、廉政建设、发展特点等进行学习了解,有针对性地收集整理分析了有关资料,并积极与授课老师、政府官员、企业负责人、专业人士等进行了深入交流探讨,见识了德国在智能制造和数字化转型多个领域的先进技术成果,加深了对德国推动工业4.0的相关政策措施的认识和了解,认清了自己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从而也增强了我们推进广东智能制造与培育新动能的信心和决心。培训期间,笔者集中精力参加各项教学活动,认真潜心学习、静心思考、用心观察,注重在学思践悟中分析总结德国创新发展的有效做法,力求做到学有所获、学以致用,从中获取新时代重塑营商环境广东优势具有借鉴价值的启示。
启示一:德国创新机制的法治保障措施,启示我们必须建立完善营商法律规章,为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支撑。
德国十分注重优化制度环境,不断建立完善法律保障体系,通过法治建设、廉政建设,规范行为、明确责任,这是德国保障创新发展的一项战略措施。
目前,德国制造业代表全球工业化最高水平,“德国制造”、“德国质量”已经成为享誉全球的制造品牌和代名词,而这些离不开德国长期以来建立完善的法律保障体系和质量、标准体系。德国把法规制度和廉政建设作为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先后修订发布了《德国2020高技术战略》、《科技人员定期聘任合同法》等法律规章,在法律、廉政、技术标准规范、组织架构、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制定了明确规定,努力营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尤其在廉政建设上制订了严格的制度规定,政府部门与公职人员签订廉政承诺书或协议书,加强政府预算的执行和监督,一旦发现有贪腐行为,严厉惩戒,同时实行“高薪养廉”,给公职人员、产业工人等较高的福利待遇,建立了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社会和谐稳定,守法廉洁从业,贪腐犯罪行为极少发生。德国注重构建适应创新发展的社会信用体系和行为规范,进一步激发了创新主体活力,使创新的制度成本不断降低。在“透明国际”发布的2017年全球“清廉指数”排行榜上,德国排名12位,是世界上廉洁水平很高的国家之一。目前,德国从政府到企业,从法律到认证,建立了覆盖全社会的质量管理和廉政制度体系,使每个环节都有法律规范和制度作为保障。
笔者认为,德国的社会制度和国情与我国虽然不同,但德国立足本国实际,在创新机制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设上建立的先进法规制度和采用符合本国情况的廉政措施,有助于我们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启示和借鉴。完善的营商法律体系是促进市场主体守法经营、依靠规则和法律健康运行的前提和保障。从总体评价看,广东营商环境总体水平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尤其是广州、深圳城市营商环境指数排在全国前列,满意度较高,但营商立法制度尚不健全,诚信体系建设仍不完善。我们需要立足广东省情,构建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社会信用体系和行为规范,进一步完善营商法律规章,着力建立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制度框架,营造公平、透明的法治环境。务必重视和加大对民营产权、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的平等保护,完善民营企业投诉维权、知识产权维权等制度机制,加强对品牌商标保护。务必落实好广东“实体经济十条”等各项降成本扶持政策,切实降低企业负担,大力引导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全面落实营改增税费政策,提高政策的获得感。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必须树立好法律法规意识,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广东是经济大省,也是外来人口聚集大省,要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推进构建人人参与、人人尽责的社会治理机制,营造安全稳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务必加强建设法治政府、廉洁政府,把握好履行监督与促进发展的联系,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既要明确和规范在项目招商、运行中的权责边界,也要深化和加强各方面的制约监督,以规则清除寻租空间,以公平、有序有效打造营商环境的高地,助推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上走在全国前列。
启示二:德国创新体系的规范高效运行,启示我们必须建立健全市场监管体系,为建设市场化营商环境提供支撑。
建立规范高效的创新体系,不断提高对研发的资金、人力投入,切实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从而确保持续增长,这是德国产业技术创新取得成功的关键所在。
德国是欧洲科技大国和创新强国,实体经济强劲,市场监管体系健全规范。德国创新体系由政府、企业、科研机构、高校科研院所和科技中介机构组成,分工明确、统筹互补、运作高效,从而形成了“政产学研用”结合的多层次创新研发体系。德国将创新置于国家发展的核心位置,不断完善国家创新体系,出台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与规划,先后制定了《高科技战略行动计划》《德国工业4.0战略计划实施建设》等具体战略计划,支持德国工业领域新一代革命性技术的研发与创新等,不断提高研发投入,德国仅在汽车制造方面的研发投入就占全球的34.3%。与此同时,德国注重规范政府的引领服务作用,充分发挥各类科技中介、高校科研院所的作用功能,将现有的行业与协会作为创新活动和创新政策的主要参与者,着力加强和规范市场监管,加强技术转型和对接服务,形成了各创新主体明确分工、密切协同的创新格局。如我们学习考察的巴符州工业4.0联盟、德国机械设备制造联合会、纽伦堡大学、德国数字信息化中心等研究院所、协会、商会组织,就是针对企业需要提供全方位的数字化教育,开展学院与产业合作,引领企业寻找适合自己的工业4.0发展之路,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转移服务等,很值得我们学习借鉴。
笔者认为,德国创新体系之所以高效运行、取得成功,关键在于优化顶层设计、以企业为创新主体、以市场为导向,聚焦经济主战场,优化创新发展环境和创新资源配置,以大服务大监管护航大市场,为创新体系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和服务保障。打造良好的市场化营商环境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广东应承担起新时代新使命,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重点,加快建设科技创新强省,努力营造和建立良好的市场化营商环境,务必对标高质量发展要求,着力构建和规范市场机制有效的经济体制,进一步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依法全面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加快形成促进绿色生态发展的良好环境,打造充满活力的创新创业环境。要适应国家治理现代化需要,构建优化协同高效的市场监管体系,建设以大市场、大监管、大服务、大维权为特征的统一市场监管格局,充分释放各类市场主体的活力,拓宽我省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促进各类营商主体公平竞争。要加快完善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发挥好各商协会的优势和功能,建立健全信用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规则方法,建立有利于公平市场竞争的规则体系,积极搭建和提供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平台,推动广东营商环境走在全国前列。
启示三:德国创新领域的开放改革举措,启示我们必须加快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为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提供支撑。
德国作为欧盟最大的工业国和出口国,高度重视和依赖国际市场,并把中国作为主导市场,积极构建统一开放的国际市场环境,这也集中体现了德国供给侧调整的一贯思路和有效手段。
德国工业4.0(即第四次工业革命)是一个开放包容的体系,是一个不断创新发展、不断完善的过程,也是服从服务于德国供给侧改革的重要抓手,并在从中获得了很大的成功和优势。德国始终坚持“工业立国、实体兴业”的战略定力,在支持发展大跨国公司的同时,尤其注重扶持中小企业发展,通过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占领国际市场,目前德国中小企业数量占企业总数的99.7%,成为德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力军。从上世纪八十年代科尔,到世纪之交施罗德,再到新世纪默克尔,都一直不懈地大力推进供给侧改革,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加强科技创新,深化综合改革,实施控制企业成本、减轻企业和个人税负等有效举措。德国历次供给侧改革的首要任务,都是在全球化下的国际分工中重新定位,坚定不移地进行产业结构调整,从而实现脱胎换骨。比如,科尔的供给侧改革,使德国出口的国际竞争能力大大增强,出口和进出口差额跃居世界第一位。施罗德的供给侧改革,重新激发了德国实体经济发展的活力,为德国应对危机奠定了基础。默克尔的供给侧改革,确保了德国制造业的国际领先和优势地位,为保持德国可持续发展打好战略性基础。
笔者认为,德国制造业之所以在全球制造业竞争力指数长期排居前列,在新一轮工业革命中抢占先机,正是通过持续供给侧的有效改革,为德国中小企业走向全球搭建好智能服务平台,而且一直秉承着工匠精神,打造高品质产品,在国际市场中能起到行业标杆的引领作用,使德国制造业在国际市场上具有极强的竞争力和占有率。德国多年的开放改革探索与成功实践,也给了我们许多的启示和借鉴。对外开放是广东的突出特点和优势,要抓住改革开放这个“关键一招”,加快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营造互利共赢的开放新格局,着力打造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广东作为我国制造业大省和全球重要制造业基地,需要对标德国的成功做法,务必尽快走出一个靠创新驱动来引领增长路子,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落实《中国制造2025》,在提高研发强度的同时,要注意科技成果转化,大力培育产业发展新动能,把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作为重中之重,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保持高新技术企业全国领先的优势。要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合作体制机制创新为抓手,把握好广东自贸区深改方案2.0版发布的发展机遇,高质量高起点谋划好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运用好“两区一枢纽”新定位,加强粤港澳联合创新,强化与全省改革联动,加快构建高水平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不断提升广东在国家经济发展和全方位开放中的引领作用。要以深化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为重点,主动参与全球资源配置,继续推进国际科技交流合作和中外合作办学工作,大力弘扬“工匠精神”,鼓励有条件企业加强与德国合作开展职业教育培训,不断提升与德国等欧美发达国家和地区合作水平,注重在优势产业和相关领域针对技术、质量、管理等问题,对接好国际新标准,建立广东标准,积极抢占中国智能制造制高点,在加快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上走在全国前列。
启示四:德国创新模式的多方合作共享,启示我们必须推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为营造便利化营商环境提供支撑。
德国创新模式主要是强化政府的引领作用、突出企业的主体作用,发挥中介组织的服务功能,各方分工明确,共建共享创新发展成果,这是德国能够抢占创新驱动和产业发展制高点的重要成因。
德国是联邦和地方州分税和分权制的两级政府管理体制,其创新体系由政府、企业、科研机构、高校科研院所和科技中介机构组成,合力打通创新成果转化成为现实生产力的通道。政府是创新体系的总设计师,主要负责制定促进科技创新的战略规划和相关法规政策,完善创新制度环境,支持协会、科技中介机构组织创新资源、促进产业技术创新,促进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建立和发展,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推动战略规划和相关法规廉政政策的落实。企业是创新体系的主体,创新中三分之二的研发支出来源于企业。企业不但牵头组成各类产业创新联盟,将创新成果产业化,还与应用科学技术共同推行双元制教育,开展大学、产业和相关机构的共同合作,培训创新和专业技术人才。高校科研院所是科研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产业化转化由其自主进行。科技中介机构是沟通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间技术供需的桥梁,主要面向中小企业提供实现技术创新和应用的各种技术服务,形成了多方合作共建共享产业创新成果的新格局。
笔者认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离不开良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广东营商环境得到了很大改善,但仍然存在降本扶持政策落实不到位,简政放权、服务效能有待改善,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尚未真正形成和营商环境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等突出问题。我们广东应学习借鉴德国经验做法,务必强化政府的规划引领,加大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力度,在政策引导支持、平台搭建保护、服务配套保障等方面下足功夫,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不断优化办事创业和营商环境,不断增强发展动力和活力。大力支持粤东西北地区加快营商环境建设,推动全省营商环境协调优化发展,补齐营商环境短板。大力推广佛山市“一门式一网式”的政府服务新模式。我们的纪检监察工作要坚持稳中求进的基本工作方针,务必把实事求是贯穿推动高质量发展始终,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和“两个尊重、三个区分”原则,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要抓住创新这个“第一动力”,深刻把握科技创新与发展大势,加快培育发展新动能。对标德国培育新动能做法和创新模式,务必加快由政府、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和科技中介机构组成的创新体系建设,把制造业作为实体经济的主体,筑牢高质量发展的实体经济根基,引导企业不断提高研发投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加强职业技术教育培训,帮助他们获取和掌握专业技能和企业经营知识,不断激发和释放经济发展新动能。要加快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真心实意服务企业,营造安商护商亲商富商的发展环境,以防控廉洁风险为底线,促进政企交往行为更加规范化,政商良性互动更加制度化,重塑和改善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鼓励和支持营商环境理论研究,积极探索建立符合我省实情、具有广东特色的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不断创新营商环境体制机制广东新优势。
(省纪委监委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组长 李家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