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作为移民城市,56个民族齐全,少数民族人口124万,是全国少数民族人口增长最快、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最多的城市之一。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工作安排,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大力倡导“来了就是深圳人”的城市民族工作理念,全力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使各民族人心归聚、精神相依,“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共同成就深圳奇迹。
坚持思想引领 着力弘扬中华民族伟大精神赓续中华民族精神命脉 一是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开展“我的价值我的城”“百万市民看深圳”“鹏城金秋”市民文化节等活动,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宣传,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各民族群众日常生活。 二是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举办全市各民族庆祝建党100周年文艺汇演、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联欢活动、“都是一家人”中秋茶话会等,强化“民族团结心向党”“中华民族一家亲”宣传。深入开展“四史”宣传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充分挖掘和利用深圳本地红色阵地、文博资源,组织各民族群众瞻仰革命遗址、重温党的革命历史,促进各民族群众从历史中涵养爱国情怀,增强民族自信心、自豪感,更加感党恩、跟党走。
三是大力弘扬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紧紧围绕经济特区发展历程以及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的目标、使命,发挥民族社团、公共文化平台作用,开展民族文化特色活动,参观“大潮起珠江——广东改革开放40周年展览”,邀请各民族同胞分享在深创新创业、工作和生活的故事,激励各民族群众满怀信心迈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
坚持培根铸魂 着力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夯实中华文化认同根基 一是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举办“深圳市民文化大讲堂”,邀请名家学者举办讲座,积极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国民教育、道德建设、文化创造和生产生活,营造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是推动文化遗产保护。出台《深圳市文物保护补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深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等,成立“深圳市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加大对各民族优秀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
三是推动文化惠民工程。打造“新时代十大文化设施”“十大特色文化街区”,基本建成“十分钟文化圈”,推动市、区、街道、社区四级公共文化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更好满足各民族群众高品质文化生活需求。
四是推动各民族文化互鉴交融。协助拍摄以深圳为背景的民族题材电视剧《都是一家人》,讲述各民族同胞融入城市的故事。通过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等平台,推动各民族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坚持服务引导 着力引导少数民族群众融入城市生活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一是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企业、社区、学校,大力倡导“来了就是深圳人”的城市民族工作理念,着力打造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社区环境和全体居民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
二是创新发展城市民族工作。健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大力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持续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发挥各级法律援助工作站作用,帮助少数民族群众在深圳立得住脚、安得下心、圆得了梦。
三是用心用情办好民族班。坚持从学习、生活、文化、就业等多方面入手,加大奖励资助力度,全面落实全员导师制,开展“金兰”互助行动,帮助少数民族学生更好融入新环境。
坚持文明创建 着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营造各民族共同走向现代化的社会氛围
一是全力争创城市文明典范。贯彻落实《深圳经济特区文明行为条例》等法律法规,以法治促进文明行为养成,全面提升各民族群众文明素质。连续六届入选全国文明城市,实现全国双拥模范城“七连冠”,获评全国十大美好生活城市,城市知名度、美誉度进一步提高。
二是积极培育共同体意识。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干部教育、党员教育、国民教育体系,引导全市各民族群众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广泛参与脱贫攻坚,担负9省54县的扶贫任务,累计投入财政帮扶资金约270亿元,帮助21.94万贫困户、73.86万贫困人口实现脱贫。